鄞州新闻网讯(记者 叶俊松)稳经济再加码!为贯彻落实党中央、国务院关于稳住经济大盘的决策部署和省、市经济稳进提质相关会议精神,在加快落地国家和省、市稳经济“一揽子”政策举措和区助企纾困33条政策基础上,近日,我区出台《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稳经济工作的若干政策意见》(以下简称《意见》),进一步聚焦重点领域,加大政策扶持力度。
《意见》细化提出了12条措施,着力稳住经济、助企纾困——
企业方面,鼓励企业加速提档升级,对二、三、四季度增速超过区平均一定幅度的工业企业,按季度增长情况给予一定扶持,对二、三季度新入规工业企业,分别在原有政策基础上给予一定扶持;同时,鼓励服务业企业上规纳库,对二、三季度新入规的其他营利性服务业和非营利性服务业的企业,批发零售、住宿餐饮、交通运输、建筑房地产等其他领域企业,均分别在原有政策基础上再给予扶持。
针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文旅体行业,如1-5月营业收入下降达到一定数额的住宿业、旅行社企业,或营业收入同比降幅达到一定比例的非国有景区、“诗画浙江·百县千碗”美食体验店,将分别给予临时扶持;此外,电影院也在扶持之列。
《意见》中,为切实激发市场消费潜能,将实施“助力新消费·鄞创新未来”消费促进活动,组织开展购物节、美食节、展销会等各类节庆和展会,按照市促消费活动部署,配套发放消费券,重点向商贸、文旅等行业倾斜;对商业综合体、大型商场、新能源汽车销售平台等组织的大型促销活动给予一定扶持,对举办大型节庆等活动的旅游企业,对超市、餐饮、住宿、文旅体企业发放的消费券,也将给予鼓励。同时,鼓励文旅体企业参加政府部门认可的各类文旅体展览。
在保就业保民生方面,《意见》明确将积极促进企业稳岗扩岗,对企业吸纳首次来鄞州就业、签订劳动合同、且按规定为其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满3个月的人员(不含劳务派遣),每吸纳1人就业给予企业一次性2000元的新增职工用工补助。对为鄞州企业推荐或派遣首次来鄞州就业、且按规定为其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满3个月的人员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,按每新推荐或派遣1名员工就业给予一次性1000元的招工服务补贴。上述政策不重复享受。对参加政府统一组织的赴市外招工的企业,城市间交通费、住宿费按实补助,给予每家最高不超过5000元/次的补贴。
此外,《意见》还规定了加大外贸出口信保支持、加快投资项目建设进度、实施市场主体贴息补助、增强融资担保增信效能、加大汇率避险支持力度、加大转贷政策支持力度、助推政策性小微企业保险提质扩面等内容。
|